问题 | 检察院不批捕是不是就无罪? |
释义 | 检察院不批捕并不代表无罪,批捕标准包括是否构成犯罪和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检察院会根据证据、犯罪性质、情节和认罪认罚等因素来决定是否逮捕。不批准逮捕可能是因为认为不构成犯罪、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但案件仍可能被审理并起诉。批捕和审查起诉是案件审理的不同阶段,无批捕并不意味着无罪,需要经过审理认定后才能确定是否无罪。 法律分析 一、检察院不批捕是不是就无罪? 批捕的标准并不仅仅是是否构成犯罪,还有更关键的一点是这个人是否还有社会危险性,批捕主要是针对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才采取的强制措施,也有可能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时候没办法证明犯罪。所以,检察院不批捕并不代表无罪。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不批准逮捕的几种情况。 第一种是检察机关认为你不构成犯罪,所以不予逮捕。那么这种情况下一般就没事了。 第二种可能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时候没办法证明构成犯罪,所以不逮捕。这种情况不好说,说不定侦查机关在后续中找到了关键证据,依然会起诉审判。 第三种情况是检察机关认为构成犯罪,但是觉得没有逮捕的必要,这种情况下虽然不用关押看守所,但是侦查机关仍然继续侦查,到时候案子还会到检察院,检察院还是会按程序审查,其结果可能就是起诉到法院让法院判决。 根据司法认定的规定,批捕和审查起诉是案件审理的不同阶段,在审查起诉阶段主要是对案件本身的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当认定完毕后再决定是否需要批捕,这期间有一个执行审查的过程。所以,这个时间里没有批捕并不代表无罪,需要审理认定完毕后才能确定是否无罪。 结语 根据以上所述,检察院不批捕并不意味着被告人无罪。批捕的标准不仅仅是是否构成犯罪,还考虑了是否存在社会危险性。若取保候审等措施无法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发生,才会采取强制措施。此外,批捕也受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没有批捕并不意味着被告人无罪,需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过审查起诉阶段的认定后,才能确定是否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一节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第一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法律文书制作逮捕证并立即执行。必要时,可以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协助执行。执行逮捕后,应当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公安机关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将执行情况和未能抓获的原因通知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逃的,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撤销逮捕决定之前,公安机关应当组织力量继续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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