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学院入股,没有签订合同,没有看到过具体账目出入(只有电子表格数据),没有公布过具体经营项目? |
释义 | 入股未签合同一般情形下是不可以退的,已经变更股东名册以及签发新的出资证明书的,入股人已经具有了股东的资格。要退股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或者是在法定情形下请求公司回购股权等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资不抵债需要负债,只有一个股东出资占比20%,其余股东与法人都没有出资,请问负债,债权怎么解决? 公司的债务原则上应该是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全部责任的。但资不抵债的,股东仅以出资额或者持股比例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存在出资瑕疵,以出资瑕疵范围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有可能用不了100万,他们三个股东,公司还没注册,我想入股,20万,股权怎么样分配合适? 公司股权分配应该按照创建公司是每个人的出资金额或者出资方式来认定,有人为技术入股应当适当增加股份,有人为资金入股,应当出资份额,份额大的应适当增加股份,参加经营的也应当适当增加股份,股份分配好后要在合同上写明股份比例,每个人的出资方式和所应当承担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汤律师你好,3个人合伙开公司,但是公司只有其他2人的名字没有我的名字,签协议有用吗? 三个人签订合作协议的,当事人需要在自愿、公平、合法等原则的基础上进行签订,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签订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条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条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其他同事都已签订合同,未签订合同的公司给予了补偿走了,我也也不准备签合同了,我是否可以申请补偿? 法律分析:公司被收购,重新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一般没有赔偿。但公司被收购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企业在另一企业入股后,在退股后将股权变更到个人明下,导致法院执行企业没有资金,这种变更是否合理? 法律分析:股权变更是指公司的股权情况发生了变化,一种是股权总数发生了变化,包括增资、减资两种形式,另一种是股权的所有人发生了变化,即股权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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