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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库没有拆怎么赔偿
释义
    无产权证车库在拆迁时不能得到补偿,无证车库一般是通过租赁协议的方式取得对车位的使用权,没有产权,在租期届满时使用权也就灭失。有产权证的车库,在拆迁时需按照拆迁面积进行赔偿。
    一、地下储藏室要不要收取契税
    需要缴纳契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汽车库、自行车库、顶层阁楼以及储藏室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对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不征收契税。储藏室作为房屋附属设施登记在房产证之内的,其所有权发生转移,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算并缴纳契税。
    二、回迁小区应不应该收取停车费
    停车位收费需要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占用公共道路停车的停车位归所有业主共同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三、地下车位只收据不交房可以吗
    在建筑区划内以及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都应当首先满足业主们的需要。建筑区划内,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的汽车位和车库。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用来买卖是没问题的,关键是看合同对车位如何约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学理论,一般认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2、开发商把建在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位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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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9:3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