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惠州办理居住证明需要满足四个条件: 1、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2、年满16周岁,因工作等原因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进行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等活动的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3、需要在惠州居住半年以上; 4、或者以下三种情况满足一条: (1)稳定就业; (2)稳定住所; (3)连续就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