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一般不可以分遗产,但如果作为受遗赠人或遗嘱继承人,则有权分得遗产。根据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应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且法定继承按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优先于第二顺位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办理。 二、房产继承人的顺序? 房产继承人的顺序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赠协议、遗嘱以及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若被继承人对于房产没有留下遗赠协议、遗嘱以及遗赠抚养协议的,应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