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以外的人能继承遗产吗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能继承遗产,在受到遗赠的时候,遗赠属于单方、无偿的法律行为。受遗赠人若是在法定期间内没有作出是否接受的意思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 一、遗赠是遗嘱中的一种吗 遗赠不是遗嘱的一种,只是遗赠与遗嘱,都是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方式,都须具备遗嘱的有效条件才能有效。但是两者具有以下区别: 1、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的主体范围不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家或者集体,但不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而不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不能是国家或者集体。 2、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的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时,须于法定期间内作出接受的明示的意思表示。遗嘱继承人接受继承的,无须作出明示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遗嘱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3、受遗赠人于遗嘱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受遗赠人不能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是从遗嘱执行人处取得受遗赠的财产;而遗嘱继承人可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取得遗产。 二、放弃继承权后悔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放弃继承权后悔的处理方式如下: 1、遗产处理前或诉讼中反悔的,因为遗产尚未分割,遗产不是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若各继承人同意,应允许其反悔,在诉讼中,法院根据其理由决定是否允许其反悔; 2、遗产处理后反悔,因为遗产已经分割,遗产已经是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为了维护财产稳定和交易安全,不允许反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接受遗赠是否有时间要求 有时间要求。遗赠并不是赠与人做出意思表示后,受遗赠人就直接取得遗赠物所有权的,还需要受遗赠人做出接受的明确意思表示方可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的表示,如果在此期限内,受遗赠人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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