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除孕妇赔偿标准? |
释义 | 开除孕妇赔偿标准: 1、如果单位无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赔偿孕妇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即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4、如果因为孕妇个人原因导致被开除的则不需要赔偿。 所以说,开除孕妇的赔偿标准需要分情况而定,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费用。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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