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证是什么样的 |
释义 |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一、遗嘱需要每年公证吗 不需要。 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或是被司法机关认定无效的情形,该公证遗嘱是一直有效的。 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这就是遗嘱公证。 公证遗嘱是没有有效期的。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推翻此遗嘱,该公证遗嘱是一直有效的。 但继承人或受赠人的遗产继承是有一定的保护期限的,若过了法律的保护期限,一旦继承权受到侵害,法律就不再予以保护 二、进行公证遗嘱没有签字吗 公证遗嘱程序正确的话,一般认定该遗嘱有效。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三、公证的遗嘱能随时更改吗 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最适宜的是也采取遗嘱公证的形式,由遗嘱人立新遗嘱,表明原先所立遗嘱变更或无效。需要注意的是,单方法律行为具有很强的对世性,单方行为生效后对行为人具有较强的拘束力,发生遗嘱变更时,数份遗嘱均为有效,只不过应按法律确定的规则选择效力最高的遗嘱;而发生遗嘱撤销时,被撤销的遗嘱自撤销的意思表示生效之日起即失去法律效力,对遗嘱人不再具有法律拘束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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