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扣分,罚款20元。乘员不系安全带确实需要交警现场纠正,但绝对不会给驾驶员记录违法扣分。但是,为了自身安全,不管是驾驶员,还是乘坐人员,都应使用安全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凡是在副驾驶上不佩戴安全带的,执勤交警均可以对乘坐人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