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补充或修改必须在一审开庭前完成,并且法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补充或修改证据的期限。 法律依据: 1.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在一审开庭前,对案件的证据可以补充或者修改。补充或者修改证据,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准许。准许的,应当告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意见。” 2.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对于在开庭前作出的证据补充或者修改决定,一审法院可以根据案件需要,适当延长补充或者修改证据的期限。延长期限,应当告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意见。” 因此,刑事案件中证据补充或修改的时限是在一审开庭前完成。如果法庭认为需要延长补充或修改证据的期限,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