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体户不可以开专票。根据《税务机关代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个体户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的资料如下: 1、国税 税务登记证 副本原件; 2、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批表一式两份; 3、公章; 4、 发票专用章 ; 5、购货方 一般纳税人 资格证明复印件; 6、税务需要的其他资料。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