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双方需带身份证、离婚证、房产证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过户。如有贷款需得到贷款机构同意才可办理。过户后需支付二分之一已还款项给对方,未来贷款须由户名方独自还款。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双方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判决)及房产权属证,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过户登记。如贷款房屋尚未取得不动产登记簿,还需取得贷款机构同意,否则无法办理过户。变更成一方的名字後,已还款项目的二分之一应支付给对方,今後的贷款由户名一方独自还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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