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假日加班半天如何计算工资 |
释义 | 按照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一百五十计发。用人单位在法定节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按照劳动者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发加班费。加班半天的,按照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一百五十计发即可。 在3种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一、加班工资的基数怎么确定?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1.75天(有些企业为方便,按每月21天计算)。 二、特殊工种怎么确定加班费? 1、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2、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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