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转行政案件要撤案吗 |
释义 | 刑事案件转行政案件撤案要视不同阶段而定,具体如下: 1、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需要先撤销案件,将行政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2、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需要作出不起诉决定,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3、在审判阶段,法院应当驳回起诉或者宣告无罪,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刑事案件程序如下: 1、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3、人民检察院对嫌疑人提起公诉,并向法院提交相应证据; 4、法院根据证据做出相应的判决,判决过后,将犯人移交相关部门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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