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是在租赁物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的范围包括有: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该怎么确定租赁合同的纠纷管辖呢 确定租赁合同的纠纷管辖的办法:如果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依法约定了管辖法院的,由其约定的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的,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租赁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何确定租赁合同的纠纷管辖 租赁合同的纠纷管辖确定:1、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地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2、租赁合同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管辖地点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由当事人约定地点管辖。 租赁合同纠纷是如何确定管辖的 租赁合同纠纷管辖的确定:1、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租赁合同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管辖地点且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由当事人书面协议地点人民法院管辖。 租赁合同纠纷是如何确定管辖的 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如何确定租赁纠纷的管辖 租赁纠纷的管辖的确定是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 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该内容由 王天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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