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安派出所督察队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执行法律、法规、命令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纠正,对人民警察警容风纪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纠正;对受理公民、法人或组织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等行为进行检控,依法保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现场处置军警、警民及警种之间的纠纷。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队工作规定》 第三条 警务督察队在本级公安机关辖区内,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执勤活动的下列情况进行现场督察: (一)上级和本级公安机关各项警务部署、命令、规定执行的情况; (二)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 (三)处置公民报警、求助和控告申诉的情况; (四)违反规定进入宾馆、旅店、歌舞厅等公共场所的情况; (五)使用武器、警械、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等装备的情况; (六)《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七)公安机关行政首长和上级督察机构交办的其他督察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