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离婚分割细则 |
释义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期间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分割可由双方协商,无法协商可向法院申请判决。一般情况下,公积金均等分割。根据最高法院解释,婚姻期间取得的住房补贴、个人投资收益、养老金等也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离婚的对于公积金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实践中,一般是均等分割。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取得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拓展延伸 公积金离婚财产分割指南 公积金离婚财产分割指南是指在离婚案件中,如何合理分割夫妻共同的公积金财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在离婚时进行合理的分割。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一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分割:首先,可以选择将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按一定比例分割给双方;其次,也可以选择将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转移给一方,但需要支付给另一方一定的补偿金额;还有一种方式是将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暂时冻结,直到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总之,公积金离婚财产分割指南旨在保障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公积金财产的合理分配。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进行合理分割。一般可选择按比例分割资金、转移资金并支付补偿金额,或冻结资金等方式。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法院调解或判决。公积金离婚财产分割指南旨在保障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公积金财产的合理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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