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转非车辆报废年限新规定 |
释义 | 一、营转非车辆报废年限新规定是什么 1、营转非车辆报废年限新规定如下: (1)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报废; (2)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报废; (3)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 2、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七条 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二)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三)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四)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六)专用校车行驶 40万千米; (七)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八)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 (九)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 (十)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 二、汽车报废办理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1、《机动车登记表》; 2、《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车辆号牌; 6、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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