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被强奸了,要告他找不到直接证据,怎么办 |
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为未成年被害人构建了三重保护网络,包括明确民事赔偿责任范围、规定相关机构的赔偿责任以及对未成年被害人优先予以司法救助。该意见旨在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的权益,鼓励相关单位履行管理职责,提供特殊经济救助,并积极参与保护工作。 法律分析 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可以报警让警方调查立案,收集证据属于警方的责任。 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后成年后起诉的举证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如果是在追诉时效内,人民法院是会受理的,会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受性侵有哪些保护? 近日四部门联合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该意见为未成年被害人构建了三重保护网络。具体如下: 明确被告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范围。 《意见》第31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因被性侵害而造成的人身损害,为进行康复治疗所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其中,康复治疗费用包括进行身体和精神诊治所支出的费用。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被害人最大的伤害往往是精神和心理上的伤害,被害人到医院进行精神康复治疗所支付的医疗费,不同于精神抚慰金,该部分医疗费用有证据证实并向被告人提出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明确相关机构的赔偿责任。 考虑到有些性侵害案件发生在校园或者幼儿辅导培训机构,为了保障被害人损失得到有效弥补,《意见》第32条规定,未成年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被性侵害而造成人身损害,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上述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通过对上述单位民事赔偿责任的归责,在一定程度上督促相关单位对未成年人履行好教育、管理职责,以预防、减少性侵害行为的发生。 明确对未成年被害人优先予以司法救助。 《意见》第34条要求对未成年被害人因性侵害犯罪而造成人身损害,不能及时获得有效赔偿,生活困难的,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会同有关部门,优先考虑予以司法救助,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特殊经济救助。 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未成年人福利慈善机构,积极参与相关救助保护工作。 结语 未成年人遭遇性侵是一起严重的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无法估量。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构建了三重保护网络。其中包括明确被告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范围,规定相关机构的赔偿责任,以及对未成年被害人优先予以司法救助。这一系列措施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和福利慈善机构也积极参与其中,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支持和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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