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对象的身份信息是假的婚姻有效吗 |
释义 | 结婚对象的身份信息是假的,婚姻不一定有效。如果结婚对象是隐瞒了实际年龄,即其未达法定婚龄就与当事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该婚姻是无效的,因为法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未达婚龄结婚。除此之外,其与当事人缔结的婚姻可以认定为是有效婚姻。 一、婚姻无效要不要赔偿对方 婚姻无效需要赔偿对方的制度是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至终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权利义务。婚姻无效需要赔偿的范围是: 1、财产损害,包括实际财产减少和可得利益损失; 2、精神损害的最终目的是精神安慰; 3、根据民法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二、民法典对婚龄没有规定的是什么意思? 未达法定婚龄而登记结婚的,婚姻无效,如果要求法院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如果未达法定婚龄、未办理登记结婚而以夫妻关系同居的,适用有关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结婚法定年龄多少岁 结婚的法定年龄,男生是二十二周岁,女生是二十周岁。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而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受理。即使是通过一些手段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在双方有其中一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时可以宣布婚姻无效,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但是如果有人以未达到法律婚龄而起诉请求判决婚姻无效时,双方已经达到婚龄的,人民法院不会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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