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劳动者工资谁举证
释义
    

法律主观:
    


    工资 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 劳动合同 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 社会保险 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 《 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10:3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