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是。合同履行地和合同签订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履行地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而合同签订地点是根据合同签订承诺地点,但是签订合同方式不同,其约定的合同签订地点也是不同的。根据法律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相关延伸】问:签订合同之后泄露机密可以追责吗?答: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第四百九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