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档案可以自己拿吗 |
释义 | 劳动者辞职后,其个人档案是不可以拿走的,劳动者的档案应当由用人单位转送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转送劳动部门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设区劳动保障所。 我们需要按照正规的流程和手续,将档案调到新的部门进行存放,或许我们之前的档案是存放在辞职前的工作单位的,或许是放在其他的人才市场或者是老家的人社局,尤其是那些档案是放在之前的工作单位了的,辞职之后一定不能够自己领取档案,我们要按照机要通道的形式,将我们的档案调动到新的部门去存放,自己拿着了,很可能导致档案失效,变成死档案,无法正常使用。 辞职档案如何转入社保局 1、让原来的单位给你办理停保手续,部分地区需要在同一时间办理就业备案的解聘。 2、到新的工作单位办理社保增员,提供原来的社保编号就可以了。 3、每个人的身份证只对应一个社保编号,所以不用重新开户。 4、从原单位离职后,保存好劳动档案。比如劳动合同,招用人员登记表、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退休的时候会审核,审核通过才能享受社保带来的退休待遇。 注意,跨地区转移也要遵循以上流程步骤,但是跨地区转移的社保带来的社保待遇是以转移后的地区的规定为准的 辞职档案如何转入原籍地 无论是否参加工作,都可将档案放回原户籍所在地的人事部门或人才市场。步骤如下: 直接去原籍人才中心,说明要将档案调到他们机构,他们会开具调档函,调档函或者是他们寄给现在的档案管理单位,或者是直接将调档函直接给个人。 电话咨询是否需要本人携带调档函前往档案所在地,如可邮寄调档函调档的,就不用白跑一趟了。如需要前往当地的,携带调档函、离职证明等原先咨询需携带的材料前往。档案存放机构拿到调档函后,要么直接将档案给你,要么加密将档案寄到原籍人才中心。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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