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书写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在劳动合同书中可以规定弹性上班的工作时间,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审查公司的主体资格,是否具备招工能力,要确定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要包含合同的必备条款,员工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要体现在劳动合同中。 一、劳动合同续签提前多久 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的相应条款要双方协商。具体内容有: 1、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2、如果没有协商解决,用人单位需要赔偿相应的补偿金; 3、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能会有的后果有: 1、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2、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3、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4、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5、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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