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诉讼程序规定 |
释义 | 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包括接受立案材料、审查、处理等步骤。审理期限内应完成侦查,法庭活动需记录并经审判长审核。被告不出庭可能导致败诉,法院可进行缺席判决。被告已签收传票但不出庭,可视为缺席判决。 法律分析 一、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如下: 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不论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接受的控告、举报、报案、自首材料还自己发现的案件材料,都应当进行审查。 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公检法机关对案件材料审查后,应当依法作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其他相应的处理。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控告人还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人民检察院行使立案监督权。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如果其控告的内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3项的规定时,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期限 依照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三、刑事案件被告人不出庭会有什么后果 刑事案件被告不出庭后果为缺席判决或延期审理,严重的可能导致败诉。被告不出庭的,很有可能会导致法院无法查明事实的真相,无法进行关键的举证和质证,容易导致败诉。被告已经签收法院传票,但是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拒不签收传票或者无法找到,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到期后视为被告已签收,不出庭同样可以缺席判决。 结语 根据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材料的接受、审查和处理是确保案件公正处理的重要步骤。同时,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期限也有明确规定,以保证案件及时审理。然而,刑事案件被告人不出庭可能导致缺席判决或延期审理,严重影响案件的结果。因此,被告人应及时出庭,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和自身权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 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预算,除向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修正):第四章 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 第三十七条 国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有关专业实行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的贯通招生和培养。 高等职业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招收学生;对有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经考核合格,可以破格录取。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建立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汇总发布实施职业教育的学校及其专业设置、招生情况等信息,提供查询、报考等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三条 本法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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