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一方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约定的人有继承权;无遗嘱的,其法定继承人有继承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