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商标注册人需要履行什么义务 |
| 释义 | 证明商标的注册人的义务是: 1、不得在自己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该证明商标; 2、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的,应当与另一方订立书面协议,并向商标局备案; 3、需要对该商标进行修改,应经商标局审查核准; 4、证明商标的注册人的其他义务。 一、商标申请人可以变更吗 商标申请人可以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申请变更。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转让在同一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同一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商标局不批准容易造成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注册商标转让经批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二、商标能否转让给个人? 公司把商标转让给个人是可以的。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相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三、证明商标的特点有什么 证明商标的特点: (一)证明商标首先是商品商标或者服务商标,证明商标与普通商标相比,又有许多不同点; (二)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必须对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 (三)证明商标注册人本身不能使用证明商标,要求使用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证明商标使用要求时,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拒绝其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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