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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法条
释义
    

法律主观: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一)客观要件:,1、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包括无偿和有偿,具体行为有:(1)赠与他人财产(2)非正常压价(3)为原先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4)放弃债权,2、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实现。,3、该处分行为必须是纯粹的财产行为,身份行为即使导致债务人的财产减少也不能进行撤销。,4、该处分行为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二)主观要件:存在恶意。所谓恶意,是指债务人明知其处分财产的行为将导致其无足够的财产清偿债务,从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而仍然实施该行为。,1、若为无偿处分,即可认定恶意的存在。,2、若为有偿,但为明显不合理低价,以受让人明知该情形的存在认定恶意。,(三)时间要件:不以债权已届清偿期为要件。,1、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采取起诉的方式行使。,2、债权人依照《民法典》第538、540条规定提起诉讼时,以债务人为被告,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受让人为第三人。,3、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保全债权人的债权为限。,4、撤销权存在的除斥期间。,5、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其撤销的效力依判决撤销而发生效力。,债权人撤销权判决发生效力后,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受益人及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例如,为财产赠与的,视为未赠与;为放弃债权的,视为未放弃。,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可向债务人主张不当得利返还。,对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可请求受益人将所得利益返还给债务人,也可请求直接返还给自己。但是撤销权的行使,其效力及于全体债权人。由受益人返还的财产为债务人的所有债权的一般担保。因此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不得从受领的给付物中优先受偿。如该债权人依强制执行程序请求受偿时,全体债权人可申请参与按比例分配。但若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的债权与返还的财产发生抵销状态时,债权人可依抵销方式受偿。,综上所述,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需要满足一定的客观和主观条件,且在时间上不以债权已届清偿期为要,其撤销的效力依判决撤销而发生效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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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6:4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