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失致人死亡可不可以取保候审 |
释义 | 法律分析:过失致人死亡的,可以取保候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轻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害的; 3、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害;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解决,需要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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