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装修费用该如何证明 |
释义 | 在离婚时,主张要求分割装修费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需要证明在装修上所花的费用。 (一)装修费是己方出资,收集当时装修时开的收据或者去装修单位调取装修时的记录,如果是借他人的钱装修的,需要有借条 (二)装修费是对方出资,同样也是需要收集装修时开的收据或者去装修单位调取装修时的记录。 一、转让费什么情况称为欺诈 转让费采取欺骗手段称为欺诈。 转让费是指租户在店铺租期内(未到期)征得房东同意后将房屋转租,把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剩余期限,连同租户的装修、原来购买的设备、经营的项目(货物、加盟许可费、其他无形资产)等,一并转给下一个租户,其向下一个租户收取的超过应收取房租的费用为转让费。 转让费一般包含原经营者的装修费,杂费和其他相关成本。 店面转让不一定都有转让费,但多数转让费是一级转一级转下去。 转让费数额可以不告知房东,但新的租约合同必须房东、原经营者、下家经营者三方签订。 转让费也是市场火爆程度的重要表征。 影响转让费的主要因素包括: 1、原店面装修,即原经营者先期支出的装修费; 2、地段、店面知名度、品牌等经营环境; 3、原经营者的租约年限和店面可租赁年限,一般租约距离到期时间越短的,转让费越少;。 4、对原经营者的一些补偿; 5、其他附加费用(如带货转让的货款)。 二、房子是女方的,装修是男方的,离婚时装修费用怎么算 离婚财产分割装修费用的计算是根据市面上的价格进行估价。除非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有协议婚后财产仍然归双方所有,否则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购买的房产、装修费用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离婚时房产及装修可以一并估计其价值,由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在婚后房产贷款偿还及装修部分进行补偿。 三、关于租房合同到期或解除后装修如何处理答疑 网友咨询: 我跟我老婆在省会城市打拼,看着每月飞快上涨的房价和跟不上步伐的存款,我们连一个小房子的首付款都给不起,于是我们选择租个好一点的房子。我老婆说无论怎样日子都要好好过的,所以经房东同意后,我们花了好几万装修出租屋。当初我们是签了为期两年的租房合同,现在眼看就到期了,可是房东说到期后就不能租给我们了,因为他儿子要结婚了,这房子要当作婚房的。 半年前,我们才装修好出租房的,现在房子还是崭新崭新的。现在说不租就不租了,我们感到很气愤,所以想问问,现在我装修租房后,租赁合同到期了,我不租后能跟房东要装修费吗?房东有没义务给我装修费呢? 律师回复: 法律不支持!对于租客的装修行为,房东无义务支付或者赔偿租客装修费!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后,承租人可以装饰装修出租房,但是为此支出的装修费用,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进行补偿或者赔偿。 即便装修后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难以继续居住自费装修好的租房,以此主张请求出租人补偿装修费用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出租人自愿支付或者事先约定装修费用的分配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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