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继承诉讼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继承诉讼时应当提交下列证件: 1、 当事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2、 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当提交结婚证、户口簿或者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应当提交监护人的十分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 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