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申请起诉立案 |
释义 | 网上向法院起诉可登陆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交立案申请。办理流程如下: 1、在互联网搜索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点击并进入; 2、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有账号的直接点击当事人登录; 3、点击当事人登录后依次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然后点击登录; 4、提交网上立案申请,法官审查,审查不通过,重新提交申请。审查通过,邮寄纸质材料,法官立案; 5、没有账号的点击右上角的我要注册,注册后按照上面的步骤办理即可。 网上诉讼的定义: 网上诉讼,亦称“在线诉讼平台”,当事人足不出户,通过键盘与鼠标进行简单操作,就能与法院沟通、联系并处理相关诉讼事项。网上诉讼可以根据网络法院显示界面的提示进行预约立案登记,依次录入基本信息、当事人资料,并上传相关诉讼材料后,再点击预约立案提交,就能将相关立案材料提交至诉讼服务平台后台管理端。 随着网络的迅速流行,开通网上办理起诉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也节省了国家工作人员工作量。在网上办理诉讼,只需登录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交立案申请,然后根据办理流程一步步完成即可提起诉讼。而起诉的程序则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开庭,准备阶段,法庭调查等。 综上所述,网上立案指的是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接收诉讼中提交的一审程序中的民商事案件的起诉状以及相关起诉材料,并且对这些材料进行在线审查的一种便民司法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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