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产假对于女职工来说是很重要的假期,只有在生育的时候才能享受到产假。那么对于产假在国家法律上的规定是98天吗?这是很多广州市民都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广州的产假为98天吗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所有生育女职工都可享受法定产假权益,产假待遇时间一般为98天。 二、什么是产假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三、相关法律法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因此,对于产假国家规定了是98天,这是女职工需要清楚的问题。当然在很多地方有地方性的政策,也有可能出现大于98天的情况。所以大家就要根据地方来进行了解,在结合国家的规定。
该内容由 李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