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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释义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如下:
    1、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的争议,或者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优先立案,优先审理;
    2、仲裁委员会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当按照三方原则组成仲裁庭处理;
    3、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4、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可以推举三至五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
    仲裁需要什么资料
    1、仲裁申请书;
    2、合同正本或副本;
    3、仲裁协议;
    4、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
    6、证据材料;
    7、申请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
    8、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条
    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争议,或者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
    第六条
    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到期继续经营、被责令关闭、被撤销以及用人单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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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0:3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