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技术许可合同被许可人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
释义 | 法律分析:技术许可合同的许可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1)许可人未按照约定许可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3)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七十二条 技术许可合同的许可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1)许可人未按照约定许可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3)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技术许可合同有什么类型 技术许可合同的分类主要包括: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即当事人一方许可另一方在一定的期限,一定的地区,以一定的方式实施其专利技术而订立的技术合同。2、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即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给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二条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中关于提供实施技术的专用设备、原材料或者提供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约定,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八百六十三条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等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技术开发合同的风险责任谁承担 技术开发合同风险负担,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风险由谁承担。根据有关规定,在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责任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当事人合理分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五十八条 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由当事人合理分担。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规定的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什么是行政许可,什么是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的基本特点如下:1、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为;2、行政许可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4、行政许可是针对特定的人、特定的事作出的具有授益性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5、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6、行政机关审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7、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未经申请人同意,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专家评审等的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申请人前述信息的,允许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任何人。行政许可的种类有哪些1、普通许可,准许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行驶某种权利的行为;2、特许,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力的管理方式;3、认可,对相对人是否具有某种资格、资质的认定,通常采取向取得资格的人员颁发资格、资质证书的方式;4、核准,行政机关按照技术标准,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标准、规范的判断和确定;5、登记,行政机关对个人、企业是否具有特定民事权利能力的确定。 行政许可有哪些事项,行政许可包括什么? 行政许可的事项从狭义上来说指行政机关通过颁发许可证或者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人从事某种活动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资格。广义的行政许可包括特许、认可、核准、登记等一系列行为。法律依据:《新闻出版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行政相对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行政许可法》《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和有关部门规章的规定处罚;没有相应规定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并处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一)许可证登记事项发生改变,未依法依规进行变更登记的;(二)涂改、出卖、租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的;(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证的;(四)未按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范围从事新闻出版活动的。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未经许可开工,后果如何 没有施工许可证开工的后果是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罚款为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没有施工许可证开工的后果是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罚款为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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