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并非一律无效。每个 公司的经营范围 都是确定的,而且不同类型的公司有不同的经营范围,能够确保公司的经营业务能力。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 合同的效力 ,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 确认合同无效 。 《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