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 |
释义 | 《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2016年1月1日起,根据《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开始施行。《办法》明确,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拓展资料第十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一)由本人提交的书面申请书;(二)公民本人及其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三)如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公民与父母子女关系的,需要提供公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大家了解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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