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子设立的居住权是否可以转让
释义
房子设立的居住权不可以转让。居住权是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的用益物权。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所以不可以转让或者继承。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第三百六十六条
随便看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 法律问题
建筑物掉落东西砸伤人应由谁来承担
建筑物上掉落东西砸伤人应由谁担责?
侵权责任法中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分别指什么?
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造成他人伤害判处几年
建筑物掉落引起的意外伤害谁来承担责任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
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什么进行审查
在行政复议中复议机关对于明显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 法律问题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
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发现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做
内部行政行为可以使用行政复议的相关内容是如何的
行政复议是司法机关的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监督规定
行政复议机关对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在法律适用中的特点
在行政复议中复议机关对于明显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
行政复议机构可以采取什么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行政赔偿诉讼中赔偿义务机关负责举证责任吗
行政赔偿诉讼中赔偿义务机关负责举证责任吗?
行政赔偿案件举证责任
对部分行政赔偿的损害是否由其造成的承担举证责任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包括当事人适格
岛屿制度
导师制
导向
导演
导游人员管理规定
到岸价格
到岸价格合同
到岸价格加班轮费用价
到岸价格加关税价
到岸价格加汇费及目的港价
到岸价格加利息价
到岸价格加内河运费价
到岸价格加卸货价
到岸价格加佣金及利息价
到岸价格加战争保险价
到岸价格结关费用价
到岸价格净价
到岸轮船舱底交货价
到岸轮船吊钩下交货价
到岸品质
到岸重量
到案
到达报告
到达地付运费
到达港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1/28 21: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