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自由的处罚由谁行使 |
释义 |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应当暂缓执行。 一、被行政拘留了记录多久消除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行政拘留的记录是不会消除的,会一直留存在公安系统中。人事档案只留犯罪记录,行政拘留不属于刑事犯罪,所以,不会记录在人事档案中。但是,行政拘留属于违法,个人会有违法犯罪记录,在公安系统可以查到。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 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二、治安拘留暂缓执行条件 一般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交纳保证金的。相关法律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三、治安拘留10天怎么捞人啊? 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我国法律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所以,如果被处罚人对行政机关拘留十天的处罚有异议,可以向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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