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包头保安员证核发办理材料 1、《保安员证申领表》;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4、初中以上学历证明; 5、留取考试申请人的指纹(其中武装守押保安员还需采集DNA); 6、采集考试申请人的数码照片。 二、包头保安员证核发办理的程序 1、提出申请; 分局治安支队管理审查,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告知补正; 治安支队予以受理,录入信息; 保安员户籍地派出所进行政审是否合格; 分局治安支队组织政审合格人员考试。 2、市公安局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审批:治安支队对审批合格人员制作保安员证;送达保安员证。 三、包头保安员证核发办理的法律依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 第十六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