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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登记的收养协议能否解除
释义
    法律分析:未登记的收养协议能解除,解除收养协议的必须是收养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养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收养协议解除后,双方的收养关系不成立。
    一、成年后可以解除领养关系吗
    可以。被收养人成年后,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以协议解除,协议不成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二、领养孩子不听话不肯收养怎么办
    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养子女成年以前,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收养人可以解除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三、断绝关系的法律程序有哪些
    亲身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无法断绝的,但是养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可以解除的。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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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16:4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