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什么 |
释义 | 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 1、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机构和组织、国家; 2、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即物质财富、非物质财富、行为; 3、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据法律规定而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学校、教师、学生的物质财富、非物质财富以及这些主体依法进行的教育行为和教育活动都受法律的承认和保护,都是教育法律关系的重要客体。 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亦称作权利主体或权利义务主体,包括教育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受者和义务的承担者,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人,承担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人。 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据法律规定而享有的权利与义务。教育法律关系一旦产生,其主体之间就在法律上形成了一种权利与义务关系。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关系的核心,没有权利和义务为内容,无所谓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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