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宣城市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
释义 | 工伤职工十级伤残可获得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根据工伤职工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按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按60%计算。 法律分析 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拓展延伸 宣城市工伤伤残评定与赔偿程序 宣城市工伤伤残评定与赔偿程序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在宣城市范围内发生的工伤事故中受伤的劳动者进行伤残程度评定,并依据评定结果进行相应的赔偿。评定程序一般包括劳动者申请、医疗鉴定、伤残评定委员会评定、赔偿计算和支付等环节。劳动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申请,并经过医疗鉴定机构的诊断和鉴定,然后由伤残评定委员会对伤残程度进行评定。最后,根据评定结果,计算赔偿金额,并通过单位或保险机构进行支付。宣城市工伤伤残评定与赔偿程序的实施,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工伤受害者得到应有的赔偿和照顾。 结语 宣城市工伤伤残评定与赔偿程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工伤事故受伤劳动者进行评定和赔偿。程序包括申请、医疗鉴定、评定委员会评定、赔偿计算和支付等环节。保障劳动者权益,确保受害者得到应有的赔偿和照顾。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