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诺书原件丢了复印件是否有效?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成立和法律效力不会受到合同原件丢失的影响。只要合同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了合同,合同即视为成立。然而,如果合同原件丢失后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纠纷,丢失方可能会面临证据举证的困难。如果对方不认可合同的复印件,丢失方因无法提供合同原件而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因此,合同的有效性仍需结合其他证据来认定。 法律分析 有效力,需结合其他证据认定。合同原件不见了,只有复印件的,对合同的成立不产生影响,合同仍成立的。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合同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合同后,合同即成立,之后合同原件丢失的,不会影响合同的成立或法律效力。只是如果以后因履行合同产生纠纷而需向法院起诉时,根据证据举证规则,如果对方对合同复印件不认可的,则丢失方因不能提供合同原件,会对其主张权利产生不利影响。 拓展延伸 承诺书原件丢失后,复印件能否作为有效证据? 根据法律规定,承诺书原件丢失后,复印件是否能作为有效证据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复印件可以作为临时替代品,但其证明力可能会受到质疑。要确保复印件的有效性,需要考虑以下因素:复印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可信度以及是否经过公证或其他法律程序认证。同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相关文件等,以判断复印件的可信度和证明力。因此,在实际使用中,建议尽量保留原件并妥善保存,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原件丢失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法律效力。然而,在法院起诉时,复印件的证明力可能受到质疑,因此建议尽量保留原件并妥善保存。对于承诺书原件丢失后的复印件,其有效性取决于具体情况,包括完整性、真实性、可信度等。法院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证据,以判断复印件的可信度和证明力。因此,在使用复印件作为证据时,应谨慎并充分考虑其他证据的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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