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合同签字不一定要按手印。合同的成立一般不以按手印作为成立并生效的必要条件,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只要有签字盖章能证明双方当事人均为真实意思表示等合同生效要件,合同依然有效。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