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形势而变,中国的地级市,大多数是改x开x以后形成的,到2003年底为止,除了西藏等区省还有18个地区外,全国已有282个地级市,其中有的是由原来的地区(专区)改革而来,有的则是新增的。地改市和新增的地级市对于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是不是就一定起到了多大的作用呢,如果不地改市或者不增加地级市,是不是中国社会经济就不发展进步了,未必。 法律依据: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周密部署,协同推进。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加快转变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乡镇经济发展方式,提高乡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切实解决乡镇权力与责任不对等等问题。积极为乡镇转变职能创造条件。 二是严格控制乡镇机构编制。进一步优化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站所设置,坚决守住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只减不增”这条底线。 三是改革乡镇事业站所管理体制。继续推进分类改革,建立健全新型农业服务体系。 四是创新乡镇行政运行机制。严格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服务方式,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