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青岛购房落户主要是在城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与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满足在城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或在新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即可前往公安派出所申报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