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条规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