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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地役权的取得有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他物权。地役权因以下原因而取得:
    1、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经由设定行为取得地役权,包括两种情形:
    一是以合同行为设定地役权;
    二是单独行为,如遗嘱行为设定地役权。
    2、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而取得。
    一是因时效而取得,仅限于继续并表现的地役权;
    二是因继承而取得。
    一、地役权和相邻关系证明的区别
    1.两者的设立方式不同。相邻关系是法定的,而地役权通常是由当事人各方通过合同约定而设立的。2.两者受到损害后的救济请求权不同。相邻关系受到侵害后,不能直接以相邻关系为基础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而应该提起所有权的行使受到妨害之诉。地役权受到损害之后,受害人可以直接提起地役权受损害的请求之诉。3.相邻关系通常都发生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之上,而地役权则不要求相互毗邻,甚至相隔很远的土地之间都可以通过协议来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和经营。4.相邻关系一般都是无偿的,而地役权的设立一般都是有偿的。
    二、国有土地地役权可以抵押吗
    不能以地役权单独进行抵押。地役权设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地役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对于受让地役权的主体而言,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地役权无法发挥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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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9: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