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工程建设监理的程序为首先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然后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编制工程建设监理细则;其次按照建设监理细则进行建设监理;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签署监理意见;最后在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一条 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十四条 工程建设监理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二)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细则; (三)按照建设监理细则进行建设监理; (四)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 (五)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